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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侨网 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08-6-8 14:29:50
东侨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机构职能
根据2006年第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宁市编(2003)69号文、宁市委编(2004)63号文规定东侨规划分局作为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全称: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分局)。受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的受权委托,负责东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负责组织辖区内近期建设用地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转报工作。 2、负责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查、转报和实施。 3、负责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工作和方案的审批。工业项目“一书两证”原则上由分局办理。重大项目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负责办理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5、负责办理辖区内的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和管理以及户外广告牌的选址。 6、负责辖区内城市用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负责拟定城市土地出让方案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7、参与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规划跟踪管理,负责一般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专项验收,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专项验收。 8、完成市局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积极配合所在区的各项规划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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