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东侨开发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和《东侨开发区防汛总指挥及各成员
单位防汛工作主要职责》的通知
开发区各单位:
《东侨开发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东侨开发区防汛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主要职责》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责任单位务必抓紧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于3月25日前报送开发区防汛办(联系人:张剑平,电话:13515072356)。
附件:1、《东侨开发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2、《东侨开发区防汛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防汛
工作主要职责》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东侨开发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修订本)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东侨开发区防汛抗台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有效避免和减轻台风、汛涝灾害对本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的侵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东侨开发区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宁德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暴雨、汛潮或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本区域范围内洪水、暴雨、汛涝、地质灾害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等原则。
二、水文气象和洪涝风险分析
宁德市的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城区处于海岸暴雨中心,年平均暴雨日数达7天(大暴雨年平均为1.4天)。暴雨多集中在8—9月,其次是6月。其原因是7—9月受台风及部分雷阵雨的影响,按过程雨量25mm以上的台风降雨或出现8级以上大风,作为影响台风的标准统计,年平均影响台风达到3.2次。台风期间,均易产生暴雨,造成洪涝灾害。城区地形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区内水系发达,大小溪流密布,其中影响及流经城区的溪流共有12条,总集水面积为181.8km2。城区位于主要河流金溪南侧,南际溪和小东门溪贯穿期间。金溪位于城区西北侧,全长29km,流域面积157.33km2,境内集水面积99.5km2,南际溪位于城区南侧,全长4.21km,流域面积4.663km2;小东门溪位于城区中部,贯穿城区,流域面积2.789km2。此外,还有坑溪、党校溪、西门溪、北门溪、坪塔溪、后岗溪、古溪溪和后山溪等诸小溪流,这些水系主要汇集于东侨开发区东湖塘水域,经东湖塘海堤二十五孔水闸和贵歧四孔水闸注入三都澳。水灾成因一是由于开发区地势平坦低洼,二是现有水利设施标准低。但是造成经常性水灾的主要成因是当上游洪水来临,下游又适逢涨潮,洪水不能及时渲泄,形成内涝洪灾。
三、指挥组织机构
成立东侨开发区防汛抗洪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世雄(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陈 幸(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左允钦(党工委委员、华侨农场党委书记)
陈友金(管委会副主任)
陈盛华(管委会副主任)
孙挺麟(管委会副主任)
周水生(管委会副主任)
郑瑞章(管委会副主任)
周 敏(管委会副主任)
廖恒星(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贵辉(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成员:开发区各部门、华侨农场负责人。
总指挥部下设两个指挥部,四个工作组,一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堤闸防汛抗洪指挥部
指 挥:陈友金
副指挥:陈锡财、陈景国
成 员:东湖塘堤闸管理处、防汛抢险队全体人员
(二)安全防范和救灾抢险指挥部
指 挥:周 敏
副指挥:王贻祥
成 员:开发区各部门和华侨农场机关工作人员
(三)建筑工地安全维护工作组
组 长:张贵辉
副组长:卓宇辉、陈 华
成 员:建设局、市政公司、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组
组 长:孙挺麟
副组长:徐光忠、许洪春
成 员:国土分局、城监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
组 长:陈盛华
副组长:李 坚、刘宝平
成 员: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全体干警。
(六)后勤保障与协调工作组
组 长:廖恒星
副组长:林高顺
成 员: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七)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陈卫良
副主任:冯 健、廖家才
成 员:华侨农场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
四、堤闸管理处汛期工作规程
汛期:4月1日至10月15日。根据汛情适当提前或延后。
(一)汛前主要工作
金马海堤的安全和二十五孔水闸、四孔水闸启闭机的正常运作是开发区防汛工作的重点。汛前,堤闸管理处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堤防工程大检查,查清隐情隐患并及时处理消除,认真检修闸门启闭设备、输电线路,避免突发事件发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注重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平时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以备抗洪抢险需要,汛前要认真清点防汛物资、备用材料的库存量,如:砂、土、石料、土工布、麻袋、板车、临时照明设备等防汛物资及生活必需品,应检查是否准备充足,如有不足,及时购买、落实,并全部到位,做到有备无患;认真检查通讯线路及通讯设备,保证汛期通讯畅通。
(二)汛期主要工作
加强值班值宿和海堤巡逻。
1、人员安排:无汛情时每班2名;有汛情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人员,并加强海堤巡逻。
2、值班员职责
(1)按时了解实时汛情,包括水情、雨情、风情、灾情等;
(2)按时请示传达报告: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开发区领导、市防汛办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
(3)熟悉所辖地区的防汛基本资料和主要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和调度计划;
(4)了解掌握发生的险情及其处理情况;
(5)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并将汇报或处理情况如实记录;
(6)有汛情时,安排人员加强金马海堤三个堤段的24小时巡逻检查,特别是在夜间、大潮高水位等关键时候,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3、汛后主要工作
(1)做好防汛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汛期的雨情、水情、灾情,防汛情况和主要做法,经验教训、存在问题及建议。
(2)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五、预防、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根据气象局发布的暴雨预报信息,按照市防指的部署,将暴雨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各有关单位,做好有关防范部署。
2、根据宁德水文分局发出的洪水预报,按照市防指的防御部署,做好相应的防范准备,适时作出防范部 署,明确防范目标,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干部群众不间断进行巡查。
(二)预警级别划分和响应措施
本预案根据城市洪水、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发生各量级灾害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结合当地实际就近、就高转移,按照既定的防御方案进行防御。
1、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进入Ⅳ级预警状态
(1)预计或发生1小时降雨量达到30mm以上;
(2)预报市区或上游6小时降雨量达50mm;
(3)预报市区或上游24小时降雨量达150mm。
发生以上各种情况之一时,本区尚处于防范标准之内,低洼地带可能会排水不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值班力量,保持与市防汛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对辖区内低洼地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点进行安全巡查,做好道路、沟渠等的排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解决。
2、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进入Ⅲ级预警状态
(1)预计或发生1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
(2)预报市区或上游6小时降雨量达100mm;
(3)预报市区或上游24小时降雨量达180mm。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各有关单位除继续做好前述第一款情况下受威胁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外,相关单位还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1)加强值班力量,防汛总指挥到指挥部坐镇指挥;
(2)组织相关人员、队伍对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点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组织抢险队伍,负责低洼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撤离工作。
3、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进入Ⅱ级预警状态
(1)预计或发生1小时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
(2)预报市区或上游6小时降雨量达120mm;
(3)预报市区或上游24小时降雨量达220mm。
开发区防汛抗洪总指挥部应密切监视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和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点状况,重点对抗洪抢险工作作出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除继续做好前述第二款情况下受威胁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外,相关单位还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1)坚持24小时值班;
(2)及时将开发区防汛抗洪总指挥部工作部署传达到基层和有关单位,同时结合实际作出防范部署,做好跟踪、检查、落实和督促工作。
4、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进入Ⅰ级预警状态
(1)预计或发生1小时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
(2)预报市区或上游6小时降雨量达150mm;
(3)预报市区或上游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防汛形势已进入紧急状态,由开发区防汛抗洪总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时期,一切以防洪工作为中心,启动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按预案开展各项工作,统一部署全力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到岗到位,掌握情况,主动向开发区领导报告情况,积极主动投入抗洪救灾工作。除继续认真、全面做好前述第三款情况下的各项工作外,所有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抗洪抢险方案开展工作。
(1)堤闸管理处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内外海水涨落情况,并与市防汛指挥部 、金涵水库管理处沟通,保持密切联系,避免金涵水库在二十五孔水闸、四孔水闸关闸期间泄洪,实行错峰、错潮调度,避免内涝,减少经济损失。对二十五孔水闸和四孔水闸实行水位调度,保持内外水位基本平衡,确保水闸安全度汛。
(2)迅速启动防汛信息预报机制,及时上报、收集汛情、险情、灾情,为党工委、管委会进行抗洪防汛决策提供依据。
(3)做好紧急抢险准备,随时按照抗洪抢险方案投入抢险工作。
六、抗洪抢险方案
堤闸防汛抗洪指挥部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组织抢险突击队
第一队80人,由农场预备役部队、基本民兵抽调人员组成,队长:冯健、廖家才。
第二队80人,由华侨新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队长:黄亚伍、何深富。
第三队80人,由东侨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抽调人员组成,队长:陈盛华。
第四队80人,由兰亭社区抽调人员组成,队长:蔡金标、黄圣贵。
第五队80人,由侨兴社区抽调人员组成,队长:余根田、黄志活。
第六队80人,由东侨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实业投资公司抽调人员组成,队长:陈华、章锦贻。
抢险突击队要加强值班备勤,随时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具体抢险方案
1、当海堤发现塌漏管涌等险情时,应紧急集合抢险第一队人员上堤抢险加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市水利局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当东湖塘内塘水位达到1.8米且还有不断上涨的趋势时,堤闸管理处值班人员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并要求紧急集合抢险第一、二、三队人员做好转移低洼地带群众的工作,并把险情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3、当暴雨不断,群众集居内涝区可能发生内涝时,华侨农场和兰亭社区应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并各自组织抢险第四、五队人员做好转移工作,并把险情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当连续降雨,莲花山庄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时,国土局和城监大队巡查人员应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并要求紧急集合抢险人员做好转移群众的工作,并把险情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5、当暴雨不断,东侨开发区塔南工业园区和漳湾工业集中区有可能发生内涝时,东侨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东侨实业投资公司应立即向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并要求紧急集合抢险第六队人员做好转移园区内人员和财产的工作,并把险情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三)人员撤退方案
1、撤退转移警报
当东湖塘内塘水位达到1.8米且还有不断上涨的趋势时,对居住在低洼地带的居民全部实施撤退转移。当东湖塘内塘水位达到3m且还有不断上涨的趋势时,对居住在高程4m及以下的居民全部实施撤退转移。当海堤决口且又逢大潮时,考虑到水位梯度,对居住在高程5m以下的居民全部实施撤退转移。人员转移的命令由开发区防汛办向各责任单位传达。
2、具体人员撤退安排
据不完全统计,东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现有居民约5万多人,相当部分人员居住在高程5m以下地方。其中:农场(场部、五里亭、兰亭、侨兴、华侨新村等);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医院、广电大厦、邮政局等);学校(高级中学、东侨中学、东侨实验学校、华侨小学、区内各幼儿园);蕉城区11个村(兰田、马山、下凡、汤湾、鳌江、后湾、金蛇山、塔山、歧头、贵歧、古溪等);住宅小区(逸涛、金城、新亚、新世纪花苑、东侨花苑、建闽小区、九龙、置业、国泰、东海、盛鑫、天安世家、天安经典、建发绿庄、长兴城、东湖豪门、冠宏星小区、琴海豪庭、东海富豪世家、盈丰及后开发的小区等)。
具体撤退时按就高、就近原则实施转移,并实行交通管制,对易受淹的重点地区、路段增加警力加强疏导、指挥,及时清拖受淹道路、抛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输防汛救灾物资车辆安全通行等,具体如下:
(1)当台风即将正面袭击我市,潮水超过警戒水位(4.5米)且当海堤水闸面临险情时,市防汛指挥部向市区全体市民发出警告时,各社区应通知后方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到危险水位(5.0米)时,全部往高处转移。此项工作由各社区主任负责,住宅小区由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到各个社区,由社区通知到各住宅小区,再由各物业公司负责通知到户。
(2)市直企事业单位由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通知到位,就近转移到附近山头高处或框架结构楼房2楼以上。
(3)蕉城区11个村由蕉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通知到位。
(4)农场场部、五里亭、华侨新村等,往其所在的后山转移,开发区内各新建的住宅小区居民就近往高处转移,或往框架结构楼房2楼以上层转移。
(5)学校接到Ⅰ级预警通知时,学生应放假回家,来不及放假的,就近往高处转移,或往框架结构楼房2楼以上层转移。
七、安全防范和救灾抢险工作
(一)安全防范和救灾抢险指挥部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汛前,要组织人员深入各管区、各住宅小区、重点部位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2、做好群众撤退转移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危房、低洼地房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紧急组织人员做好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台风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汛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预案,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物资调配、车辆、照明等准备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抢险救灾工作能有序开展。
(二)建筑工地安全工作维护组在汛前,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在通知各建筑工地停工停产的同时,对施工井架、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及悬空物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确保不留隐患,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组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安全检查工作
汛前,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包括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沦陷等可能的灾害隐患进行巡查,确保不留死角,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2、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撤退转移工作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要紧急组织人员做好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把台风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汛前,应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物资调配、车辆、照明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抢险救灾工作能有序开展。
(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在汛期来临时全体人员应集合待命,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强化汛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东侨公安分局加强对城区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汛期趁隙进行盗窃、诈骗、哄抢财物等其他犯罪活动。当潮水超过警戒水位或有突发事故发生时,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组应负责做好人员的疏导转移工作,由东侨公安分局干警做好宣传发动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后勤保障与协调工作组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值班工作:防汛期间,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2人,确保全区防汛抗洪工作的信息畅通,同时,应做好有关防汛工作的信息收集和通报,并做好防汛抗台的信息上报工作。
2、加强后勤保障与协调工作:防汛期间,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对防汛一线急需解决的如人员组织调度、物资调配等问题要及时上传下达、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整个防汛抗洪工作在开发区防抗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能够密切配合,防抗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台风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防汛办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在防汛抗洪总指挥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主持防汛办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东侨开发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防汛抗旱计划及实施方案。
2、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单位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利防洪工程安全检查,了解掌握防洪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发现防洪工程度汛有严重问题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报告,以便领导适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3、当好指挥的参谋,及时汇报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及主要问题。当出现灾情及工程险情时,立即组织研究,提出抢险方案与措施。
4、指导、督促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应有的行洪、排涝作用。
5、努力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负责防汛通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证汛期联络畅通。
6、负责特大水毁(防汛)经费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定期检查。
7、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东侨开发区低洼危险区域重点转移人员调查汇总表
|
序 号 |
东侨沿河周边低洼地带 |
需要搬迁人数 |
|
1 |
大门山敬老院 |
10 |
|
2 |
大门山派出所 |
15 |
|
3 |
大门山养猪场 |
4 |
|
4 |
塔南养猪场 |
4 |
|
5 |
曲尺塘搭盖点 |
300 |
|
6 |
蕉城区食品公司养猪场 |
50 |
|
总计 |
|
383 |
|
序 号 |
群众集居易内涝区 |
需要搬迁人数 |
|
1 |
华侨农场场部 |
80 |
|
2 |
兰亭社区五里亭片区 |
210 |
|
总计 |
|
290 |
东侨开发区防汛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
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东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东侨开发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总指挥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分工
(一)总指挥的工作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遇可能出现大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时,亲自掌握情况,视情况召开会商会、成员会和视频会议,研究对策,部署安排,指挥调度。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指示,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负责充实、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事机构,解决本级防汛办公室的主要存在问题;按业务范围明确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防汛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的"三落实"。
3、及时掌握本年度的气象和水情展望。按防洪不利条件,结合开发区情况,部署新一年的防汛工作。要亲自检查辖区内重点工程的防洪安全,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4、根据水利工程规模大小和分级管理原则,落实每个工程单位的行政首长责任人(各级指挥部指挥长不参加具体工程承包)和技术责任人;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主要堤防的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抓好滞、蓄洪区以及其他威胁群众安全的危险地段有关居民安全转移的计划和措施落实工作。
5、遇可能出现大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时,应亲自掌握情况,视情召开成员会议,研究对策,坐镇指挥。发现重大灾情及险情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防汛部门汇报。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和人员。灾后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
6、应经常掌握主要防洪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河道行洪能力的检查。发现有阻水、障碍行洪的建筑物,应遵照《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依法治水,抓好清障工作,保证河道行洪畅通,提高工程的防御能力。
7、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关系,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防汛工作职责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 副总指挥的主要工作职责
各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三)防汛办主任工作职责
在防汛抗洪总指挥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主持防汛办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东侨开发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防汛抗旱计划及实施方案,主持办公室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防汛办的建设,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利防洪工程安全检查,了解掌握防洪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发现防洪工程度汛有严重问题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直至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以便领导适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3、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审批所属范围内的江海堤防防洪(潮)调度方案、水库防洪控制运用计划及堤防和水库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并负责监督执行。
4、当好指挥的参谋,及时汇报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及主要问题。当出现灾情及工程险情时,立即组织研究,提出抢险方案与措施。
5、指导、督促辖区内的河道清障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应有的行洪、排涝作用。
6、努力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负责防汛通讯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证汛期联络畅通。
7、负责特大水毁(防汛)经费和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定期检查。
8、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考虑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少,无法开展24小时值班,平时值班由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值班室负责执行(24小时值班电话:2878616,2868773), 加强值班值宿 ,落实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做好电话记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风情、汛情、灾情及其他有关防汛情况,做好上传下达。遇有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按领导要求办理。必要时代表管委会,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上级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支援;根据防灾抗灾态势,做好文字、信息工作。
(二)监察局
负责组织防抗台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效能督查小组,深入各有关部门开展效能督查。负责检查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负责向上级反馈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及部署指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灾害等情况。
(三)财政局
负责防汛抗旱救灾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特大防汛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财力增加防汛经费投入,提高防汛抗旱指挥及监测、预报水平。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与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向上级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负责大洪水时防汛抢险、灾后水利工程修复及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资金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
(四)经发局
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负责将防汛抗旱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年度计划安排。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的协调安排并督促组织实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协调做好水毁项目修复计划安排。
(五)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城建大队、环卫处
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并配合搞好城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做到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建设同步进行。防台风期间,负责做好沿街广告招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组织转移危房住户,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六)国土资源局
负责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等工作,查明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配合做好转移人员、搬迁新建等。配合做好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七)公安局、交警二大队
负责维护防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抗旱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八)海堤水闸管理处
负责25孔水闸和4孔水闸的实时调度与泄洪,加强汛期对闸门、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的检查、调试,确保随时可以正常启动运转及时泄洪排涝。加强对海堤的巡查,及时排除工程隐患,确保海堤安全度汛。备足防汛物资,特别是沙石,编织袋等防汛物资。落实抢险队伍及通讯报汛通畅情况。强化值班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果断处置。
(九)华侨农场
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并负责农场内部的各项防汛工作。
(十)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负责组织、指导工业园区内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生产企业、园区内在建建筑工地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排洪通道,减轻由台风、暴雨带来的损失。
(十一)市政公司
负责协调解决因城市改造而引起的城区排水不畅问题。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工作。特别是加强巡查在建市政路网基础设施工程对周边防洪排涝的影响并及时清障排涝。
(十二)社会事业局
负责组织、指导三个社区(侨兴、兰亭、华侨新村)、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保证防洪防台安全。
(十三)三个社区(侨兴、兰亭、华侨新村)
负责组织、指导各自社区内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宣传防洪抗台自救知识,保证社区防汛安全。当发生洪涝灾害时,负责组织各自社区居民的转移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