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网 => 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委员…   文章来源:东侨委办[2008]10号   更新时间:2008-6-29 11:07:42

 

东侨委办[2008]10号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08〕43号)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开发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民爆器材、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监局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非金属矿山(主要是取土场所)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公安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经发局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有关内贸、服务企业及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区域和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非法矿山的排查、取缔工作。
    (六)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医院、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场所的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交警二大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路面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协助建设部门做好道路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蕉城直属分局负责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上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本行业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与监督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郑城    责任编辑:microcheng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用户评论
    姓 名: *
    电 话:
    EMAIL:
    Q   Q: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 以上评论内容仅代表网友的观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08 Fjd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东侨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东侨经济开发区 承办:闽东日报社 制作:宁德网络传媒中心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闽东日报 宁德晚报 宁德电视台 宁德广播电台
    技术支持: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