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
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办各科室:
现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得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管理制度
1、财务一律实行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批,大额开支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所有报销单据必须具备购物清单、经手人、用途,经分管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会计审核后,报请主任签字,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3、凡是开取的发票,必须按发票管理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金额及内容等据实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自制零星费用开支原始凭证必须由领款人、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4、会计审核人员要对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可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对记载不准确,填制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换,对违反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开支有权抵制。报账员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支出凭证的预审核、监督本单位财务行为及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并登记好银行及现金日记账、转账收支凭证粘贴簿、往来款备查簿等,并及时报账。
5、超过1000元以上的单位款项必须转账,报销数额超过5000元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同时要办好相关手续,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库存现金一般以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为限。支付现金,可以以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6、经费预算管理。本办大宗经费的开支,需事先做好预算并报财政核算后送管委会审批,经费到位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以开支。
7、干部职工借款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借用公款时,应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制借款单,经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公务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公务结束后三个月内未办理借款核销手续的,按挪用公款论处。借款凭证必须入账,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
8、预付款管理。预付其他单位借款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收款凭据,预付款办理结算后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禁止使用收据替代发票。
9、学习培训经费管理。参加短期学习、培训的,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凭主办单位通知文件进行报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其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的精神执行。
10、差旅费管理。开发区领导及随同驾驶员的差旅费每月报销一次,按财政预算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的差旅费在出差返回的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11、接待费管理。
(1)因公需要接待的范围: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办,与本办有业务来往的单位或前来联系公务及洽谈业务的工作人员。
(2)公务接待需先向秘书科办理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
(3)正常公务接待不能跨区域,原则上应安排在就近定点的酒店。
12、车辆经费管理。
(1)每年按财政预算规定,每部车的经费严格按定额实行分配。
(2)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出车应事先填好派车单。派车单必须有车管员签字,用车人证明和审批手续。月底财务以派车单作为驾驶员差旅费、油卡充值等报销的依据。
(3)实行小车经费报销审批制度。小车经费每月报销一次。报销单据需经驾驶员签字,行政科审查,会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
(4)实行加油卡制度。定点洗车或包干每月报销(含打蜡)不得超过120元。车辆驾驶员凭卡到指定地点的加油站加油,月底财务将次月汽油费打总卡并由行政科实施分配,个人不报汽油费。卡上余额不足200元时应提前报告行政科。
(5)实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修保养需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车管员、行政科审核、审查后,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执行。修理厂凭《车辆维修报告单》给予修理。修理厂凭维修费项目清单附《车辆维修报告单》经送修人签字后到行政科办理结账手续,每月结账一次。
(6)实行统一保险制度。保险费统一由行政科按规定交纳办理。
二、财产管理制度
1.本办所有财产由行政科按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各科室妥善保管。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转借,若特殊情况需外借,应事先出据借条,交领导审批,并按时收回。若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若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流失,应追究其责任。
2.所有财产由行政科登记造册,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若发现财产流失,应查清原因。监督有关人员做好财产报废、赔偿等有关事项,做到账款相符,账册相符。
3.工作人员工作调动,须办理财产移交。理清借款后,才可以办理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三、财务人员职责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登账工作,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并每月向办公室领导报送本办经费收支明细表。
出纳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安全。做好报销工作,并于月末前结账,移交会计,以便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每月向开发区财政局填制人员增减变动表。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办公用品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购置
1、凡购买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采购,不准擅自购买。
2、使用单位、个人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表格,经秘书科审核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批。采购数额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采购小组购买;500元以下的,由行政科按成本最小原则组织采购。
3、需进行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由使用单位在每月10日前报秘书科,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由秘书科汇总送领导审批后申报采购。
二、办公用品入库和保管
1、凡购置办公用品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采购办公用品到货后,仓管人员应同经办人员一起,依据合同、申请表、发货凭证,核对货物数量、质量、价格后,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2、仓管人员要做好流水账和台帐备查,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
三、办公用品的领用
1、日常办公用品(工作手册、笔、稿纸等),原则上按工作需要每人每月向仓管人员领用1次。
2、大件办公用品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3、其他与业务相关的日常用品,按实际需要向仓管人员领用,不得挪作私用。
4、办公用品分发后,管理人员要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数量等。
5、各科室对办公设备和耗材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如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换时,使用人应说明原因,由行政科核实后统一派人维修或更换。
四、办公用品费用报销
办公用品采购人员,须凭入库手续、采购审批表和税务发票报销费用。
五、办公用品的移交核销
办公室工作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离办公室,要及时向管理人员移交所领用的办公用品;需要核销的办公用品,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核销。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东侨开发区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1、管委会及办公室公务车辆统一由行政科管理调度。
2、车辆跨县(市、区)使用的,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出车。出差外地需临时改变行车路线的,须电话告知行政科,归队后第一时间补办派车审批手续。
3、驾驶员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出车记录报送行政科。行政科建立各车辆档案,每月汇总各车辆行驶公里数、出车记录、油料费、维修费和车况等情况,作为财务报销和奖惩的依据。
4、各车辆原则上谁驾驶谁保管。因工作需要调整驾驶员的,必须由行政科车管员、原车驾驶员、新驾驶员组织办理移交手续。
5、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外借使用,严禁公车私用,情节恶劣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6、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驾驶员保存以备检外,其余证件一律上交行政科统一管理。
7、办公室公务车辆按规定一律停放在开发区大院内固定停车位。驾驶员要服从保安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在大院门口及院内车辆通道上停车。
8、领导外出学习、考察期间,车辆停放大院内,钥匙上交行政科。驾驶员正常上班,由行政科安排机动替班。
二、车辆的保养与维修
1、车辆实行保养、维修报批制。所有车辆需保养维修必须先报行政科审核,由行政科开出车辆维修申请单,按程序审批后,凭审批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一至两家)进行维修。维修保养费用在500元以内,由行政科审批;超过500元的,由行政科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2、修理厂凭维修审批单进行修理。超出审批范围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送修人负责。
3、车辆保养、维修时,驾驶员必须跟班监督到位,维修完接车时,要认真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签字验收,并带回旧配件。
4、车辆修理费由修理厂凭驾驶员签字的清单和维修审批单到行政科办理结帐手续。每月月底结算。
5、出差在外需要维修须电话告知办公室行政科,征得同意后,可就近适当修理,回来后应及时补办手续,并由用车领导或随车工作人员签字证明。
6、行政科每季度定期对所有车辆检查,对车况极差的申请大修,到期限的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7、车辆定期保养指数为:行驶5-6千公里更换机油,1-1.5万公里进行常规保养,5-6万公里按规定进行"三保"。未经批准保养的费用自理。
三、奖惩措施
1、实行安全公里奖制度。每公里奖励0.03元,由行政科按月审核,年终核发。违规发生事故,按轻微、一般、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分别取消当月、半年和全年安全奖。
2、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或办公室批准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的,经查实,一次扣当月安全奖;两次扣一季度安全奖;使用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并取消全年安全奖。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停职、解聘处理。
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交通部门认定的责任,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发生事故或碰刮的应立即报警并向办公室汇报,对隐瞒不报的,所产生的修理等费用自理。
4、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或人为因素,造成车辆被盗,或车辆停放不当造成损坏,车上物品被偷的,损失自负并视情节轻重处理。
5、驾驶员发生违章违规被罚扣分,由驾驶员负全责。但特殊情况(如抢险救灾、抢救伤病人和应急预案所规定)造成被罚扣分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说明原因和提供相关的证明,由办公室协助处理。
四、驾驶员工作职守
1、驾驶员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2、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开发区形象,团结互助,尊重领导。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吸毒和聚众赌博,违者后果自负。
3、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熟悉各车辆基本性能,能独立处理排除一般故障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美观整洁,经常检查轮胎、电瓶、水箱、机油及其他部件是否正常良好,做到一般故障不过夜,确保车况良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油耗、节约修理费用。
5、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证领导公务用车和正常工作用车随叫随到,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6、车辆保养、维修、用油自觉填写申请单,配合行政科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7、做好驾驶班办公室的卫生,自觉维护公共财产,爱惜车上用品和办公室的物品。下班自觉切断空调、电视、电灯、插排等电源,锁好办公室。